星期三, 2月 27, 2008

台灣開發史

一、 目前台灣舊石器文化,在東部、南部、中北部各有哪些遺址的發現?
東部發現的有:長濱文化:1968年林朝棨在台東縣長濱鄉八仙洞,發現新石器時代遺物。與宋文薰在乾元、海雷、潮音、崑崙等洞發現舊石器時代遺物。李濟以長濱鄉地名命名為長濱文化,為台灣目前發現最早的舊石器時代遺址。台東小馬洞遺址:1987年黃土強與吳善敦在台東縣成功鎮馬武窟溪北岸發現。
南部有:左鎮人:台南縣左鎮鄉菜寮溪發現的人類化石。第一批潘常武在臭屈發現三件頭頂骨殘片。第二批陳春木在岡仔林發現四件頭骨。第三件潘常武在臭屈發現兩顆臼齒。鵝鸞鼻遺址:1983年李光周在屏東縣鵝鸞鼻遺址第二地點發現舊石器時代遺存。1985年在附近又發現龍坑舊石器遺址。
中北部的有:苗栗網形遺址:分布在西海岸中北部丘陵地區,發現者為劉益昌。應屬舊石器時代晚期。
二、 原住民傳統社會組織有何差異?
1.阿美族、卑南族:兩族屬於母系氏族社會,財產與家系是母女相承。部落的公共事務與男子的年齡組織和男子會所有關。部落的領袖會議是部落的領導中心,部落首長由部落領袖中推選,為整個部落最高領導人。
2.賽夏族、布農族、鄒族:三族皆屬父系社會,部落內有完整的氏族組織系統。氏族是部落政治、經濟、宗教活動的基礎。公共事務由氏族族長會議領導,氏族會議之上有部落首長,執行族長會議決定之事務。
3.排灣族、魯凱族:二族為貴族社會,土地為貴族所有,佃民在園地種作、溪河捕魚或山林狩獵,都要繳納租稅。貴族的繼承,排灣族是長嗣制男女皆可,魯凱族是男子優先。
4.泰雅族:親族組織較鬆散,以祭團為主。祭團是以部落的近親為核心,加上遠親及一些沒有系譜關係的友人所組成。部落的公共事務由部落首長與部落長老會議處理,部落首長常由部落內主要祭團領袖推舉擔任,不過也有世襲的情況。
5.雅美族:沒有氏族組織或階級組織,最重要的組織是由與經濟生活關係最為密切的漁團組織。漁團的組成與漁船的建造是同時的,成員有造船、修船以及共同漁撈的義務,也有平分漁獲的權利。
三、 十六、七世紀之際,澎湖和台灣在國際貿易地位上有所消長,其情形如何?試加以深入討論之。
1.自宋代以來便有漢人居住在澎湖,元朝在澎湖曾設巡檢司,明初,政府實施海禁,澎湖成為漁民的漁場、及武裝商團和海盜的基地或巢穴。2.十六世紀末,萬曆25年明朝增加澎湖防備力量,派兵駐守。荷蘭曾佔領澎湖為基地,策劃與明朝之貿易活動。3.明朝在澎湖增加防備力量後,荷蘭轉向佔領南台灣,西班牙人佔領北台灣,1642年荷蘭將西班牙驅離台灣,當時的國際貿易中途站,由澎湖轉至台灣本島。於是,萬曆末、天啟初(十七世紀初),台灣成為明、日走私貿易的基地,以及海盜的基地和巢穴。
四、 西班牙人在台灣的殖民經營情形如何?試就貿易和傳教兩方面加以說明之。
就貿易而言:西班牙佔領台灣,主要是要確保東亞貿易順暢及保護馬尼拉之安全,另一目的則是要對抗荷蘭,確保西班牙對明朝、日本貿易能順利,引誘漢人和日人來台灣北部交易。
就傳教方面而言:西班牙佔領台灣十六年中,先後來台傳教的教士有三十餘人,來台的西班牙神父多屬多明尼克派(Dominico)派,先以西洋醫學為接近原住民的工具,治療原住民的瘧疾及天花,然後才傳天主教的福音;先建立天主教堂,以收容信者開始做起,更建立聖母像供信者禮拜。以下介紹幾位西班牙籍神父在北台灣的重要事蹟:
【1】馬地涅神父(Bartolome Martinez):
*1627年促成「設立教區於台灣案」的通過,台灣成立了教區。
*在雞籠社寮島(和平島)對岸中國人部落「澗內」建教堂。
*1628年荷蘭人攻打西班牙雞籠駐軍,Martinez在赴雞籠為守軍打氣的途中遇風浪而溺死。
【2】愛斯基委神父(Jacinto Esquivel):
*收服淡水「散拿社」(Senar 應在現今淡水鎮庄內里):散拿社民風強悍,西班牙人進入淡水後,散拿社人因不願屈服,愛斯基委神父決心要「教化」他們,西班牙人在該社建立「玫瑰聖母堂」。
*陸續建立其他教堂及教室:1630-1633年冒險進入基馬里社及大巴里社、北投一帶陸續建立「基毛里教堂」、「大巴利教堂」、「淡水散拿教室」、在北投一帶設立「學林」。為了培育傳教士所設的「學林」裡教授教理、拉丁語、文藝、科學,教授對象包括北台灣的原住民、漢人、日本人。
*獨自編寫《淡水語辭典》、《淡水語天主教理》:在努力學習當地語言後,愛斯基委神父獨自編了這兩部教材。這兩份教材對後人研究此段歷史亦有很大幫助。
【3】基洛斯神父:從1633年起駐台灣,直至1642年為止約十年,在他任內接受洗禮者共達六百人以上之多。其思想多與愛斯基委神父相近,亦考慮設校,但當時西班牙方面注意力不在台灣,故不接受設校的要求。
五、 台灣在鄭氏王國時代的漢族文教發展情形如何?試述之。
1.官方推動:永曆20年建台灣第一座孔廟,設學校。而設學校之目的在培育為官之人才,是準備科舉考試的場所,此時是知識傳缽場所但並非是教育行政機構。對漢文化在台灣打下基礎,但相對原住民文化而言,鄭氏時代的學校成為原住民文化發展的新障礙。
2.文人之耕耘:鄭氏王國時代就有許多文人移民到台灣,這些人隱居鄉里,或以醫藥濟人,或日頌佛經自娛,或設塾教讀維生,多與民間庶人有所接觸,對當時台灣的漢族文教必有所助長,但亦會是原住民文化發展的阻力。
六、 試析清代台灣民變多的原因。
大概可以把它分為下列幾點:1. 政治的因素─清朝對於治理台灣的態度,一直都不是很積極,而且很害怕台灣變成反清的大本營,所以造成了官員也輕台的觀念,因此居台的官吏多屬於貪官污吏,對人民予取予求;尤其在稅賦方面的不合理,常常成為民變發生的導火線。2. 軍備的因素─清朝在大陸沿海一帶募兵,然後派遣到台灣來,而不是直接在台灣徵兵,為的是怕台灣發生軍隊割據;也因為如此,使得軍紀不佳和軍力不足,故民變發生時,往往無法即刻平定。3. 社會的因素─清朝初年頒布的「海禁政策」,使得來台的人多屬單身男性,它們為改善自身的生活而冒險來台,但來到台灣後卻發現台灣並不是想像中的好,因此產生頗多的社會問題。像是社會中男女比例差異很大、失業率高而有大批的遊民,以及地緣結合、異姓拜把的風氣很盛,這些均是社會動盪的危險因子。4. 開墾的因素─台灣的民變起事地點,多位於西部平原的中、南部。早期的開墾是從南部往北部的,故起事的地點多位於中、南部。5. 經濟的因素─台灣特有的土地開墾制度,對於官府和業主是有利,而對實際耕種的佃農很不公平的,因為佃農需定期繳交田租或實物給業主,和繳賦稅給官府,生活非常的辛苦。假使又遇到收成不好或抽重稅時,佃農便無法生存,是發生民亂的主因。6.台灣地處地震帶與多颱風的地區,對當時以農為本的居民生活影響很大,天災加上貪官的人禍常常逼的人民不得不反。
七、 開港通商後四個通商港口的貿易情形為何?試論述之。
通商港口之中,南部以安平、打狗為外商活動地區,外商未進入府城內地;北部由淡水延伸全臺北盆地的大稻埕,雞籠的情況較不振。安平、打狗、淡水因開港通商,領事、海關、洋行的設立,使這些市街帶來異國風情的建築。四個通商港口主要是從台灣輸出茶葉、樟腦、砂糖等產品,並且輸入鴉片販賣。台灣南部盛產蔗糖,安平及高雄開港之後,台灣的茶、糖及樟腦,立刻成為貿易輸出的主要物品。茶因主要產在台北盆地周圍山坡地、新竹台地丘陵地區,因此大多集中在大稻埕加工後由淡水出口。樟腦出產地以台灣中北部為主,故大多也從淡水出口。
八、 試述日治時代警察制度與社會控制之關係。
日人治台以後,為協助統治政策的實施,在台灣建立了嚴密的警察制度。在當時的台灣,警察的職責很廣,除了維持治安等警察原有的職務外,還包括了衛生及協助施政等工作。警察詳細的工作內容大體包括了:1.執行法律與維護公共秩序。例如監視公共集會、審理小刑案、取締吸食鴉片、管理當鋪等。2.協助地方政府處理一般行政事務。例如協助宣傳禁令、收稅、管理戶籍、普查戶口等。3.管理原住民部落。
在日治時期,保甲制度是社會控制的重要工具。總督府訂定了《保甲條例》,規定每十戶為一甲、每十甲為一保,每個「甲」都設置「甲長」作為領導者;而「保」 則設置「保正」,任期皆為兩年,為無給職。《保甲條例》中規定了所謂的「連保連坐」制度,意思就是,如果某個保甲中的某個人犯罪,則該保/甲中的所有人必須要付連帶責任,藉以達到使人民互相監視的功效。保正及甲長也必須要協助日本當局維持秩序、宣傳政策、檢查環境衛生等內政。在此基礎之上,日本人又成立了壯丁團,用來協助警察或防治天災。因此,警察力量深入基層,相當有效貫徹社會控制之目標。
九、 試述霧社事件之原因及其經過。
由於總督府對原住民採恩威並施的「理番」政策,不少原住民被殺害或處刑,加以日本官吏每以橫暴的態度、壓制的手段對待原住民。是以1930年10月27日,在大頭目莫那魯道的率領之下,共六個部落300多位族人發動對日本殖民統治的反抗,殺死在霧社小學舉行運動會的134名日本人。事件發生後,總督府主張對原住民擁有報復及討伐權。於此理念下,總督府遂展開近二個月的軍事討伐,以泰雅族為主,參與反抗行動的三百名原住民兵勇非戰死即自盡,其家人或族人也多上吊或跳崖,史稱霧社事件。該事件不但令總督府多位高級官員下臺,也成為台灣日治時期最直接且最激烈的武裝抗日行動。
十、 所謂的「台灣經驗」,在經濟發展方面的成果為何?
台灣經濟具體的成果有:(一)經濟快速成長而物價相對穩定;(二)國民生產總值與平均國民所得大幅增加;(三)經濟結構的改變,農、工、服務業的產值比重的改變,使農業的產值大幅萎縮,而服務業的比重大幅的增加,產值居於首位;(四)對外經貿蓬勃發展,以出口導向經濟為主;(五)充分就業,生活水準提高,歷年的失業率都在3%以下,接近充分就業的水準。